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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是休宁县海阳镇秀阳村秀川组村民程振夫,今年75岁,妻子今年72岁,肢体四级残疾。向村里递交了低保申请,却被告知本人女婿有一辆面包车,不符合申请条件。其实女婿的面包车是打工用途,并不是代步工具。且本人及女儿的家庭生活都很困难。请有关部门入户调查,像这种残疾人家庭能否单独分户申请农村低保?
休宁县海阳镇政府回复如下:听众自述“妻子今年72岁,肢体四级残疾,眼睛动过手术,视力差,且患有慢性病”。按照规定,需要将其妻子的残疾证和慢性病证明材料及半年以来药费发票交至秀阳村村委会,由村委会按照规定程序初步审核同意之后,提交到镇政府办理。已于1月13日电话与听众沟通,听众表示理解。
编辑:程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