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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热线》听众反映:本人2月3日下午到新潭镇民政办实名举报当地一名低保户家购买汽车一事,民政办一名负责同志态度很不好,还冲本人发火。本人举报低保违规问题,民政办应予以重视并核实情况,如此对待举报人实属不该。请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并给本人一个说法。
新潭镇政府回复如下:经查,反映情况不属实。 反映人,唐金宝,现年47岁,视力二级残疾,新潭镇华资社区低保对象,每月领取低保金554元。之前反映人曾两次打电话给民政办负责人,称其没钱买菜。2月3日下午,反映人来到新潭镇民政办,依然提出让民政办给钱买菜。民政办负责人先把唐金宝前期举报违规低保一事向其反馈:其中一户低保对象经核实,其儿子买了一辆轿车,已经上报区民政部门,并将在2月停保;所反映的另一户不是低保对象,但反映人不予认可。2月7日下午,镇民政办邀请反映人和华资社区负责人一起到镇民政办座谈沟通,并就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经与反映人联系,其本人表示所反映问题已经了解清楚,并表示感谢。
编辑:程峰